重生之女神养成系统_重生之女神养成系统 第61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重生之女神养成系统 第61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终于,还是有一线生机的。

    ??“柯先生,可以问一下,你那个it公司是做什么的吗?”姜羽柔突然问道。

    ??柯英耀没想到姜羽柔会对自己的公司感兴趣,也没有多想,很自然的回答道:“做游戏研发的。”

    ??果然,姜羽柔心想,看来就是这家公司了。

    ??“柯先生,其实我个人对投资游戏公司也很感兴趣,不知道能不能了解一下做的是什么类型的游戏?”

    ??柯英耀又呆住了:“姜董,也有兴趣投资游戏?”

    ??姜羽柔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??“啊,这个,我其实也不太懂是什么类型的游戏,好像是武侠冒险类的游戏。

    ??不过,姜董,虽然你有兴趣投资我是很欢迎,也很高兴,但是现在这个游戏其实也有点问题。

    ??现在除了南极游戏公司,其他人可能还收不了。”

    ??“为什么?是怕我拿不出600万吗?”姜羽柔没想到本以为只要开出比南极游戏公司高的价格,这个任务的完成一定是手到擒来。

    ??现在什么意思?怎么她还收不了了?

    ??第71章 mz游戏公司

    ??“不是,不是,姜董现在公司搞的这么好,股票能赚这么多,我怎么会认为姜董没有这个实力呢?”柯英耀赶紧解释。

    ??“其实,这个原因呢我也说不清楚,我听我们那个小伙子,说好像就是南极游戏公司握着我们现在游戏用的一个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??说是我们公司侵权了。

    ??现在还打着官司呢。”

    ??姜羽柔听着一头雾水。这家伙,自己投资的公司出了什么事,不知道。开发的什么游戏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??这公司能搞好,才是见了鬼了呢。

    ??她想了一会,对柯英耀说道:“这样吧,柯先生,我明天去一趟你那个游戏公司了解一下情况可以吗?”

    ??“额。”柯英耀犹豫了一下,才下定决心的说,“行吧。”

    ??柯英耀走后,柯雯找到姜羽柔:“姜董,你真的要投资我爷爷那个游戏公司吗?”

    ??“有这个想法,还没确定呢。”姜羽柔回道。

    ??“你能投资是好,可是,我爷爷那个公司确实不怎么样。南极公司愿意花500万收购我都觉得挺吃惊的了。”柯雯低着头说着。

    ??“这话作为我爷爷的孙女,其实我是不该说的,但是我真的觉得姜董人挺好的,所以,还是想提醒姜董一下。”

    ??柯雯的这番话引起了姜羽柔的兴趣。

    ??怎么柯英耀说有问题,柯雯也说有问题?系统怎么会让她去入股一家有问题的游戏公司?

    ??“柯雯,你到这边来坐,和我说说,这个公司到底怎么了,这么糟糕的吗?”

    ??姜羽柔把柯雯拉进周韵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??柯雯坐到沙发上,开始说:“唉。我爷爷他年轻的时候搞实业其实搞的挺好的,不好好搞。非要弄自己不懂的行业,听别人说做游戏赚钱,就到处找这种游戏公司。

    ??然后就找到那家游戏公司,一下就投了2000万进去。然后就一年时间这2000万就烧没了。你说它游戏公司,也没多少人,我都不知道他这钱是怎么花掉的。”

    ??柯雯越说越激动:“然后到现在一个可以上线的游戏都没有开发出来。就这样了,他们还搞内部斗争。姜董,你说,这样的公司值得投资吗?”

    ??姜羽柔很想说,不值得。

    ??但是一千万啊,她的投资任务必须完成。

    ??所以,她说:“嗯,我想我还是去现场了解一下。对了刚才你爷爷说南极公司握着这家游戏公司的什么东西,你知道吗?”

    ??“一个游戏引擎。”柯雯叹了口气,“他们这个游戏里面用到了南极公司开发的一个开源的游戏引擎。

    ??我爷爷哪懂这些,直到南极游戏的法院传票送到公司了,他才知道侵权了。”

    ??“这样啊。”姜羽柔面上云淡风轻,心里mmb的骂了起来,这侵权怎么搞。

    ??本以为是个简单的任务。

    ??没想到这么复杂。

    ??第二天,姜羽柔让周韵负责处理柯英耀资金的问题,自己则顺着柯英耀发给他的定位,来到了这家游戏公司。

    ??mz游戏公司。

    ??在游戏公司的会议室,姜羽柔见到了研发这款游戏的两个负责人,朱杰和闵许。

    ??闵许负责商务和公司管理。

    ??朱杰则是这款游戏的技术负责。

    ??两人在公司各占有10%的股份,闵许是这家公司刚刚创立时的第一位出资人,而朱杰是完完全全的技术股。

    ??对新的意向的投资人,闵许表现出了应有的热情,而朱杰则是不咸不淡的应付着。

    ??在柯英耀介绍完双方后,姜羽柔开门见山的问起游戏引擎的事情。

    ??这让朱杰和闵许两人都吃了一惊。

  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