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第一百一十四章:四任村长犯下的罪 (第1/2页)
我现在算是明白,魏小芬为什么那么恨魏大勇他们了。 当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,她饱受屈辱,但还是坚强地活了下来。 可如今,她千方百计想保护的儿子,还是惨死了。那她活下去的最后希望和动力,也就随之破灭了。 她仅剩的,就是报仇! 她要给自己的儿子报仇,给自己报仇。 她要报复那些残害了她儿子的人。要报复那些当初欺辱过她的人! 不容易。 承受了这么多沉重打击,别说魏小芬是一个女人。就算是一个男人,估计也要被逼疯。 明白过来后,我不再担心魏大勇他们。 他们如老祖爷说的那样,确实是罪有应得,死不足惜。 但我也有疑问。 “老祖爷,每三年给那个山神献祭一个童男,就真得可以得到它的保佑吗?” “那根本不是什么山神,是一只狐仙。”老祖爷继续说。“而且,如果能得到它的保佑的话,也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了。” 我其实是知道答案,是明知故问老祖爷的。我要的,就是老祖爷亲口说出来。 “既然不能。那你为啥不阻止呢?” 老祖爷沉重地叹了一口气,说道:“并非我不阻止。而是,四任村长都不让我那么做。” “四任村长?” “第一任村长,叫魏大宝,因为非常贪财。所以,他和狐仙做了约定。只要狐仙能保佑他发大财,那他就可以每三年献祭一个童男给狐仙。” “这个叫魏大宝的村长是脑子进水了还是神经病啊?他明知道那狐仙是邪物,一旦跑出来,就会变成祸害。他居然还要跟它做约定?” 老祖爷冷笑了一声,说道:“老话说得好,人为财死鸟为食亡。这个世界上,哪儿有不贪财的呢?” “可贪财归贪财,那也得先考虑自身性命啊。难道,宁肯要钱,也不要命了吗?”我是无法理解这种思维的。 “可如果是,既能得财,同时又可以保住自身性命呢?你会咋选?”老祖爷问道。 我一下子愣住了。 如果是这样的话,肯定是鱼和熊掌一起得。 老祖爷笑着说:“你是不是也想既得财,又保命?” 我呵呵笑了,没说话。 但我已经默认了。 估计,是个人都会这么选。 “第一任村长就是这么考虑的。”老祖爷继续说。“九年的时间里。魏大宝因为意外捡钱,还有就是去外面跟人做生意,打牌,赚了很多钱。” “等到第十个年头,他就跑到外面买了房,然后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,根本不再管村里人。走之前,他还找过我,很得意地跟我说,他这样做才是聪明人。” 我去! 把危险留给别人,自己却跑得远远的。这种人,简直是自私透顶了。而且,还好意思跟老祖爷说这样的话,简直是没皮没脸啊。 据老祖爷说,第二任村长,叫魏通达。这个人非常喜欢当官。在魏大宝还是村长的时候,他就是助手,经常跟着魏大宝跑前跑后的,也算是副村长级别的人物。 所以,魏大宝跟狐仙做约定的事情,他也是知道的。 所以,等他当上了村长后,就延续了魏大宝的策略,继续跟狐仙做约定。 他献祭了两次,就当上了乡长。但是,他并不满意,还想继续往上爬。 可他当上了乡长,就不能留在村里了。 于是,临走之前,他提拔了一个人当村长,做他的傀儡。 这也就是第三任村长,魏二虎。 魏二虎是魏通达的侄子。 他从小就特别尊敬自己这个二叔。 每次看到魏通达办正事的时候,村里其他人看到他的脸色,往往都是充满敬畏的。魏二虎的心里就非常羡慕,他也很想有这么一天。 所以,只要他二叔吩咐事情,他都是绝对照做,不打一点折扣。这样一来,就养成了他平时不怎么自己拿主意的习惯。 如今,魏通达提拔他当村长。那他自然也是非常感激的,而且就更加要按照魏通达的指示来办事了。 魏二虎这个人,没什么目标,在村里当个土霸主,也就足够了。可他命不好,只当了二十四年的村长,就去世了。 而这二十四年里,魏通达